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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重点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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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编号: 9787547738450 书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重点植物 作者:李世晋, 李波, 罗世孝 出版时间: 2020年12月第1版 作者地区: 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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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重点植物

 

野生动植物是地球上各类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然而,由于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导致的栖息地丧失、生境破碎化、过度采集、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非法贸易等人为因素,再加上气候变化、生物本身的繁殖障碍等自然因素严重威胁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也影响着人类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尤其是一些非法贸易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影响很大,加速了部分野生动植物种群衰退乃至走向灭绝的速率。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共识。

1975年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被认为是世界上执行力最强的濒危物种保护公约,该公约通过不断增加管制物种范围、强化管制措施,避免贸易和利用扩大化,以确保物种安全,从而保障人类对野生生物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在推动野生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方面负有重要的国际责任和义务。自1981年4月正式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来,中国在加强国家履约立法,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完善履约协调机制,实施濒危物种贸易管理,开展濒危物种科教宣传,加强国际履约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新目标。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201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野生植物国际贸易执法和部门协调方面的长效机制,在有效打击走私犯罪活动,保护全球濒危物种,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配合国家外交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了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南部,水热条件较好,生物多样性丰富。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在生境保护、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培育、宣传教育、履行国际公约以及严格执法、打击走私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8年,广东省政府同意建立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202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在政府的推动下,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基在广东省越扎越牢,为维护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平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随着海关、公安等一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查获没收的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数量逐年增加。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野生植物物种鉴定,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科学依据,2007年,广东省林业局指定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为广东省野生植物物种鉴定机构,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物种的鉴定工作。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重点植物》一书正是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与广东省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植物学专家们编写的一本兼具科学性、科普性与实用性的工具书。专家们以2019年11月26日起更新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I中收录的中国有分布的野生植物为基础,结合专家们及其团队最新研究成果遴选了89种重点野生植物,对每个物种从形态特征、保护等级、公约附录级别以及别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附有大量珍贵的模式标本图片,并提供大量植物的彩色照片,图文并茂,文字简洁,方便查阅。我相信,本书可为一线执法机构快速、准确识别出疑似附录中的中国重点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提供重要的参考,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执法监督、进出口管理、执法培训、宣传教育及科学研究等工作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促进作用。

任海

2020年7月于广州


前言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通常简称为CITES(下文叙述用此简称),是一个政府间国际公约。CITES旨在保证国际贸易不威胁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生存,其核心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贸易。该公约通过制定分级的动植物种附录管控,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推动国家履约能力建设,对违约方实施制裁等措施规范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降低贸易对野生动植物种的生存威胁,以达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实现人类可持续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目的。CITES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执行力最强的濒危物种保护公约,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调整管制物种范围、强化管制措施,避免贸易和利用扩大化,以确保野生动植物种安全。

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大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各种人为或自然的因素,诸如栖息地或生存环境的破坏、非法采集、采伐、贸易、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化、外来物种入侵、人类活动等,不断地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更有具有重要生态、科研或经济价值的部分物种濒临灭绝。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可能再现。对于人类而言,一个物种的灭绝,意味着一整套潜在的、可供现在或将来开发利用的遗传资源的永久丧失,最终也可能会以各种不可预料的形式影响到人类自身的生活和发展。虽然造成物种灭绝的因素很多,但是随着国际间贸易的突破性增长,涉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活动所导致的对野生动植物资源日趋严重的破坏,是其中最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促使世界各国之间加强合作,控制国际贸易活动,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从而使人类能够永续利用这些生物资源,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简称IUCN)于1963年开始公开呼吁各国政府正视国际贸易对部分野生动植物种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威胁,历经10年,各缔约国终于在1973年6月21日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并于1975年7月1日正式生效。物种附录是CITES最核心的内容,从最初生效时的100多个附录物种,发展到现在已达3.4万种。附录I物种是已经受到或可能受到国际贸易影响而濒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商业贸易;附录II物种则为虽然目前无灭绝危机,但是受到贸易威胁,或因与濒危物种相似而需要管控国际贸易的动植物,确保贸易不威胁其物种生存;若该物种仍面临贸易压力,导致种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I;附录III物种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动植物,一般由一个缔约方自愿提出,需要确认合法来源进行管理。CITES附录I和附录II的修订需经过缔约方大会审议,以一致性共识原则或以2/3多数票通过。需要指出的是,CITES本身并无执法能力,该公约所有条款的落实与执行均需要各国国内法的推动与配合。截至2019年12月,CITES共有183个缔约方(包括欧盟)。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加入,并于1981年4月8日正式生效。因此,我国在履行CITES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和管理该公约附录Ⅰ和附录Ⅱ中所包括的野生动植物种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

中国是全球植物多样性最高的国家之一,拥有35000余种高等植物(包括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然而,《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高等植物卷》对35784种中国本土高等植物的濒危状况评估显示,我国有3879种高等植物正处于受威胁的状态,其中极危物种614种,濒危物种1313种,易危物种1952种,更有21个物种灭绝,9种野外灭绝,10种地区灭绝,我国野生植物的保护面临极大的挑战。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加入了CITES在内的多个自然保护国际组织,也在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设立了专门组织,颁布或草拟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和法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国家濒科委)在中国科学院成立,并在原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濒管办)作为履约的管理机构;1984年,公布了中国第一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列出濒危、渐危、稀有植物共354种;1992年,《中国植物红皮书》(第一册)正式出版,列出388种(包括变种)珍稀濒危植物;1996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9年8月4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发布,于1999年9月9日起正式施行,列出野生保护植物287种;2008年,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发布了《中国植物保护战略》,2011年,启动了《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2011—2015)》,这一系列系统性的工作将中国植物多样性保护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10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履行CITES的能力建设,在加强国家履约立法和执法、实施濒危物种贸易管理、开展保护濒危物种宣传教育和能力建设、完善管理体系和履约协调机制、加强国际履约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201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野生植物国际贸易执法和部门协调方面的长效机制。该制度由原国家林业局牵头,共22个部门组成,从4个方面执行24项关键任务,其中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调整和发布。至此,野生植物国际贸易执法和部门协调力量分散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形成了各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作为CITES中国履约的管理机构,国家濒管办采取了一系列履约制度及能力建设,如动态发布公约的“禁贸名单”并严格执行;实行公约允许进口证明书制度、实行**确认制度、来源合法性审查制;自201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操作,实现对进出口贸易的实时动态监管和信息化管理;2018年修订了《国家濒管办关于以参展为目的进口及再出口濒危野生植物的管理规定》,以加强濒危野生植物的管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开展了与美国、英国和其他欧美国家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实体贸易、非法在线贸易等。但是,也需要注意到,在国家开展履约立法、制度建设及能力完善的同时,一线执法机关(特别是海关和公安系统)在打击野生植物非法贸易的过程中,调查、取证面临着严峻挑战。因为附录中所收录的植物种类非常丰富,贸易活动还涉及一些国外的植物,有时经过加工的植物制品更加难以鉴定,如何及时、准确地识别并鉴定出CITES附录中的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成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2019年8月CITES第18次缔约方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审议了56个附录修订提案和140多个工作文件,明确了附录的适用、解释和执行,设立了监管新规定,还讨论和通过了《CITES公约2020后战略愿景》。中国在会上展现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负责任大国的正面形象,中国提交的5项附录修订提案全部获得通过。会议还首次提出CITES公约应该考虑使用阿拉伯语、中文和俄语3种工作语言的语言战略议题。CITES公约中植物议题的争议性一直远小于动物类群,历次缔约方大会上植物提案数量也少于动物。本次缔约方大会植物提案多数涉及对附录注释的修订和讨论,意味着与会代表们认为针对植物部分监管措施更趋于精细化,但真实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相对动物来说,研究的缺乏可能是造成错觉的原因之一。如黄檀属植物,世界上约250种,其分布、数量、受威胁程度各有不同,第52号提案修订黄檀属(Dalbergia spp.)除交趾黄檀和附录I所列物种全部列入,在会上就引起激烈讨论,新的附录中也缺乏对重点物种分别处理的精细操作。此外,会议还否决了孟加拉国、不丹、印度和尼泊尔将印度黄檀(D. sissoo)从公约附录中删除的提案。本次缔约方大会还新设置了贸易植物标本的来源代码,该代码源于我国在2016年第17次缔约方大会的提案。来源代码使得野外仿生种植获得更大范围的认可,将有助于中草药的种植、出口,推动公约附录所列药用植物的可持续生产。新的CITES公约及附录物种在会议闭幕90天后即2019年11月26日生效。为了响应2019年CITES会议的最新要求和粤港澳地区海关一线工作人员对CITES名录所对应实体理解困难的现状,华南植物鉴定中心和广东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第一时间组织了中国科学院主要植物研究机构及相关高校科研人员对如何准确把握CITES新名录及如何在执法过程中让抽象的附录名称具有可操作性等议题进行了讨论。

在此背景下,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与广东省林业局牵头组织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和仙湖植物园等单位专家们一起编撰出版一本兼具科学性、科普性与实用性的工具书,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国重点植物》。专家们以2019年新版CITES附录中收录的中国野生植物为依据,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确定了89种重点野生植物(兰科植物除外),涉及20个科,22个属,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3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1种,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名录的81种。专家们详细考证了每种植物的学名、原始文献、分类学地位、形态特征及地理分布,提供了大量的彩色植物照片和(或)凭证模式,为一线执法机构快速、准确识别并初步鉴定出疑似附录中中国重点野生植物及其制品提供重要的参考。

依托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的植物学专家团队,华南植物鉴定中心成立于2007年,综合运用植物形态学、结构植物学、分子生物学和DNA条形码技术为华南地区的植物保护和执法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物种鉴定。10余年来华南植物鉴定中心承担了大部分公检法及海关的植物鉴定任务。在长期与一线执法人员交往的过程中,本中心的专家不但意识到专业鉴定的重要性,而且发现专业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普及对一线执法也至关重要。本书力求保证专业性与实用性,成书过程中,华南植物鉴定中心的专家们还邀请了国内不同植物类群的专家协助考证与提供鉴定照片,甚至对特定类群进行分类学修订。红豆杉科、桫椤科及豆科黄檀属都采纳了专家们的最新研究成果,红豆杉科的最新分类学处理首次在本书中以中文形式呈现。

本书的出版是中国植物学分类学专家为响应和配合国家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责任和义务做出的专业性尝试,一方面希望为执法机构一线人员提供科学、准确、可视化的参考书,另一方面也希望抛砖引玉,吸引更多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积极贡献力量。同时,本书也可对从事与植物相关的经济活动人员和关注此领域的人士提供参考。

由于编著者知识及掌握资料所限,书中难免有疏漏,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207月于广州

 

目录

 

中华桫椤   

兰屿桫椤   

阴生桫椤   

南洋桫椤    

桫椤    

毛叶桫椤    

滇南桫椤    

粗齿桫椤    

平鳞黑桫椤    

西亚桫椤    

小黑桫椤    

黑桫椤    

白桫椤    

笔筒树    

金毛狗    

宽叶苏铁    

葫芦苏铁    

德保苏铁    

滇南苏铁    

长叶苏铁    

锈毛苏铁    

贵州苏铁    

海南苏铁    

灰干苏铁    

长柄叉叶苏铁    

叉叶苏铁    

石山苏铁    

多羽叉叶苏铁    

多歧苏铁    

攀枝花苏铁    

篦齿苏铁    

苏铁    

叉孢苏铁    

六子苏铁    

单羽苏铁     

四川苏铁     

仙湖苏铁     

台东苏铁     

台湾苏铁     

绿春苏铁     

买麻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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