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沙 言
晃晃悠悠
风中的银杏叶,恋上了蝴蝶/后来,他们结婚了,是风做的媒/风走了以后,叶和蝶缠绵在一起,难分彼此/又一阵风过来,蝶痴恋叶,叶痴爱蝶,彼此相拥化成书签,这样可以永远不分开了。
帝都的地下室里,据说住了有好几十万人。
他在地下室住过一年多吧,那是在南二环附近,一个叫南横西街的地方,离法源寺特别近,他经常去寺前的广场散步。
初来帝都,大多选择租住在地下室,便宜省钱,交通便捷,而且冬暖夏凉。他住的地下室在一个很小的社区大楼底层,是按防空洞的规格修建的,地下室的大铁门钢板很厚,据说可以防御生化武器和核武器的攻击。地下室空间真是超级大,叫人联想到放大版的“地道战”,弯弯绕绕,似乎怎么都走不到尽头。走道里挺宽,也挺高,乍一进去并不觉得有多逼仄,只会隐隐觉得下面的空气流通似乎不太好,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压抑感。
冬天,风特别大,外面特别冷、空气质量糟糕的时候,他会选择蛰伏,不出门。蛰伏的日子里,他会和室友们一起在地下室的走道里娱乐一下。打羽毛球,涮火锅吃,甚至踢巨长型小场地足球,但是踢足球基本会被地下室管理员很快制止。是打打羽毛球什么的,宿管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打球出汗了,还可以在地下室的浴室冲个热水澡,按时收费的,一小时五元。浴室旁摆着一台洗衣机,也是收费的,五元一桶,不允许洗臭袜子和内裤,不过也有不讲究卫生的人偷偷丢进去洗。所以,他从不费那五元钱去洗衣,自己动手洗,一边安静地搓揉衣物,一边还可以安静地想点心事,这样时间过得也快,衣服也很快能洗好。
洗完衣服,静静地抽上一根烟,一个人发发呆。肚子饿了呢,也可以在地下室的小商铺里买点吃的,啤酒、花生、方便面,一应俱全。从他住的那间屋子出门向左10米,穿过长长的地下室通道,就是他们打羽毛球和踢足球的走廊,再向右50米,就可以到达小商铺。这家小商铺是个河南人开的,两口子拖家带口,年纪也不大,听说已经在地下室开了七八年了。
偶尔呼朋唤友,来地下室聚餐,买点牛羊肉啊、白菜豆腐啊、二锅头和罐装燕京等,那就是涮火锅吃了。辣椒和花椒放得足足的,三五个人围坐一起,吃得满头大汗,白酒瓶、啤酒瓶放倒一地,很是舒畅。他那时候抽烟很凶,软盒的白沙烟,手指上夹一根点着,猛吸一口再缓缓吐出,看得旁边路过的姑娘直说很酷。
2006年,他来帝都后的第一个春节,没有回湖南老家,是在地下室度过的,所以印象非常深刻。那会儿他并不孤独,有好些伙伴,大家五六个人聚在一起欢度除夕,喝红酒、吃零食、看春晚、玩纸牌,有的没的闲侃,然后拿着杂志卷成话筒唱歌,唱完歌看完节目大概快到十二点了,又一起跑出去,在小区里点燃特意买的两挂鞭炮,还有一盒礼花,噼里啪啦轰,他们的年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日,早上起床后,地下室有点闷得慌,便想出去转转。坐上公交车后,发现车上竟然只有一两个乘客。尽管乘客很少,但是售票员很有礼貌地对他说了几句新年祝福的话,听了真的很温馨。也许那位乘务员不是第一次在大年初一对每一位上车的乘客说这些话,但是他是第一次听到,忽然会觉得好暖心,这一天的心情也变得十分愉悦起来。他走在西单大街上,清晨的行人真的好少,店铺大多都放假关门了,走了半圈实在无趣,想起该给家里打电话拜年了。
如今想想,他当时在意的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情愫,却忽略了在老家挂念他的父母。对于他而言,第一次出远门打拼,在异乡过年,说到底是有那么几丝心酸。那么,老家的父母在家过年,儿子不在身边,又是何感想呢。
一个人开始为身边的人想得多了,就意味着他真正开始成长了。
他曾经活在“我”的世界,我怎么样,我想要怎么样,我是什么样,话题的中心一直是围绕着自我而运转。自从那年在帝都的地下室过完年以后,他开始打心眼里挂念家里了。亲情的力量在思念中酝酿成美酒,他每次喝一点点便会醉。他给家里打电话的次数多了,嘘寒问暖也勤了,那个时候的他正是青春年华,心里也不全是自私,还是怀抱着一份固有的温暖和力量。
青年周末
一颗年轻澎湃的心,掉进了湖中央/波澜壮阔,掷地有声/呐喊唤不醒沉睡,轻叩打开心扉/时光里的狭路相逢,叫做缘分/酿成米酒,再煮一湖宁静,醒酒。
一年多以后,杂志社的福利待遇水涨船高,他一下变得阔绰,很快搬离了地下室,住在西坝河,彻底告别了北京地下室的生活,被朋友调侃终于结束了“地下党”的日子,他偶然也会怀念那段清苦的地下室时光。
西坝河北里,北三环上,至少有三趟公交车可以从这里抵达大屯北里,那是他上班的地方。他一般是早上八点出门,不太堵车的话坐半个小时就到。走一小段路,顺便在路上买个早点,馒头、包子、煎饼或者煮鸡蛋。进小区大门,进电梯,进公司打卡,然后打开电脑开始一天的工作。
工作是惬意的,也算清闲,但是忙起来的时候也经常加班,总体来说还算轻松。工作的时候也会和同事聊天,大家交流新近看的书刊报纸或者新近结交的作者朋友。作为杂志的编辑部,话题总是新锐且敏感的,这份敏感带着天然的时效性。有时候,哪位同事提起一件他自认为是爆炸新闻的人或事,结果被大家群起而嘲笑:天啦,你才知道呀!
工作的时光是快乐的,那时候的他很年轻,二十四五岁,算是风华正茂,有许多慕名的读者和作者,他也与人为善,热情对待,彼此交流熟络,在QQ上聊得火热。在杂志社编辑部,同事们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心地纯良,相处很愉快,多年后很多同事都成了老铁。
那时候的他还没有谈恋爱,或者有暗恋的人,或者也被别人暗恋。反正不管了,总之那个时候的他是单身。他经常在早上等公交车的地方碰见一个女孩,大抵也是住在附近的。车来了,一起上车,她坐在他的前两排,乘客越来越多,背影叠了许多背影,他勉强看得见她的后脑勺和头发。她很清秀,瞧起来也很润眼,小圆脸蛋儿,稍有些婴儿肥的模样,是那种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像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他记住了她的模样。
早上去上班会偶尔碰到她,下班后也有几次遇见她。很巧的是,她上班的地方似乎离编辑部很近,因此在同一个公交站牌处等车回家。他在心里暗自想了很多次,如果她是他的女朋友该多好,这样可以一起回家!有一回,他想到这里,忽然有点高兴,忍不住偷瞄了她一眼,结果被她发现了。
当时真的好尴尬,他再次扭头望向她的时候,她脸蛋儿更红了。公交车来了,为了避免再次与她迎面的尴尬,他赶快冲上前先上了车,然后找了靠后排的座位坐下。她上车后,低着头坐在靠前的座椅上,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她发现了他的心思,他也发现了她发现了他的心思,但是此后两人再无一句言语或一个眼神的交流。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真的是此后了。
后来,他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时间过了许久以后,他无意中加了西坝河北里的一个周边生活QQ群,主要是住在附近的年轻人周末相约一起打打羽毛球或者组织去哪里游玩的交友群。他忽然想到,也许可以在这个群里问问看,有谁认识这个姑娘,兴许她就在这个群里呢。
他斟字酌句,终于把想问的话很委婉、很含蓄、绝不暴露心思地抛了出来:那天在门口坐车,和一个女孩上了某趟公交车,结果下车也是同样的地方,在哪里哪里,而且是很多次都如此;然后女孩长什么样,真是好有缘分,但不知她叫什么名字,群里有谁认识她烦请告之,真的很想和她做好朋友;等等之类的客套话。
套路非常老,结果还是打探出了许多信息。群里真的有人认识她,是她的同事。原来他们都租住在同一栋楼里,说叫什么名字,然而前不久回老家去了,家里安排了如何如何高大上的相亲男友,大概是催她回去结婚了吧。
哎!他一声长叹息如果当初他再勇敢一些,找她搭讪,问她要个电话号码什么的,兴许彼此的人生会就此改变,该多好啊!转念一想,也不对,万一她回去后真的很幸福呢?!他沉默地笑了。
那个时候的他,真的想太多了!